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1〕418 号)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积极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在职职工等开展技能培养,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0842
第八条 在豫招生代码 6275(普通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天鹅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三门峡市崤山西路与黄河西路交汇处) ;灵凤湖校区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在天鹅湖校区学习,后续学习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院校、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学院目前有天鹅湖校区(老校区)和灵凤湖校区(新校区),其中天鹅湖校区占地面积140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灵凤湖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学院设有14个教学院部,66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学院目前有教职工1446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788人;学院馆藏图书168余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特色和教改试点专业7个、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精品课程4门、优秀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2人。校园内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是莘莘学子立志成才的摇篮,是有志青年梦想起航的港湾。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后勤保卫及疫情防控组、招生录取组,组长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820人
第十四条 招生类型、收费标准
参加本次扩招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收费37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学年;优质院校护理专业学费上浮,收费528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天鹅湖校区 900元/学年,灵凤湖校区1200元/学年。
招生类型: A 为退役军人类;B 为高素质农民类(含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C 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教学模式分全日制和弹性学制。
第五章 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及准考证领取
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9:00 至 12月2日 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我校1个高校志愿以及相同大类1-5个专业,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报名网址:http://125.46.98.228:9091。
准考证领取。完成志愿填报且通过审核的考生于12月10日8:00至18:00,通过学院招生服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与免试
(一)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期间封闭管理,考生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停留。所有类型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学校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
1、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集体评分确定成绩。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和职业倾向等。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类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考生或具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仅限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仅限准入类)的考生可申请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该类考生按照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300分、280分、260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80分、260分、240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折合260分、240分、220分,获得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生按照300分计入总成绩。凡符合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条件并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7日至8日到院招生服务大厅办理免考手续。若免考考生人数超出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报考该专业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核地点设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天鹅湖校区(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3、考核时间:2021年12月12日。
(二)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提出申请、我院审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2月3日17:00点前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免考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没有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需正常参加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录取规则
①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录取规则: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考生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录取过程依照测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照第一志愿大类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要求的,将不予录取。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疫情防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考生到校考试时,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条例,做好自身防护:(1)考生在进校时要佩戴口罩入场、考中、考试结束期间不得摘取口罩,全程佩戴口罩);校大门进出口处主动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绿码”、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进考场前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突发事件需要调整疫情防控要求的,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教学管理
参加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其中弹性学制采取适合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个性化教育教学方式,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农闲时节、晚上等时间进行教学,采取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相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教学形式,具体上课时间安排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全日制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全日制学生管理模式在校学习。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高职扩招工作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服务网。
第二十二条 相关待遇
参加我校高职扩招被录取考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十三条 资助政策
学院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强资助监管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绿色通道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的文件执行。
(3)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注册在籍,具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校内励志奖学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关怀,设立校内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800元、500元。
(5)勤工助学
我院大力推进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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